四年。
五年了。
(目前角色依然是司機跟傭人,不知道哪一年才可以變成太上皇跟皇太后)
好像比較習慣了,從前面兩年的極度反抗婚姻制度,憤世忌俗,如今,內心的抗議聲浪似乎已漸漸消音了;公婆也對我這迷糊又不愛做家事的媳婦,似乎也漸漸睜隻眼、閉隻眼了;原本是心上大石的住屋問題,也在今年得到暫時的解決,短時間看來,是會安定一陣子了。
風和日麗的十二月初,一家四口以結婚紀念日為由,開開心心的去了台中玩三天。景氣不好的當下,出遊的最好理由,就是誰也不會知道有沒有下一個五年。
也許有人會覺得我很悲觀,但是如果這樣想,我就會明白,每天都要愛他們都要愛得用力一點。(是啊,誰曉得我兒子會不會七歲就說找到人生伴侶,要出去同居獨立生活。)
上面那張照片,是我跟老公交往時,一起製作的網站首頁圖片,站名是「還在一起」,他寫程式,我做美編,但後來放網站的主機倒了,經營兩年的網站也沒了,後來忙著帶小孩也沒再重弄。
有人質疑我不懂愛情。
事實上,我自己也不懂。
我愛這個人嗎,我也不知道。我怎麼沒為他哭過、我怎麼沒為他流浪、很少為他煩惱,也不曾為他心如刀割。要愛到什麼程度才叫做懂愛情呢。悲傷的情歌總傳唱得比較久,而太甜膩的情話背後,有沒有刀光劍影?這年紀的我,已經不想測試,也不想知道了。
愛不愛,我真的不知道,我只知道,能跟他在同一個空間裡,各自安靜的做自己的事情,是我心靈最平靜的時候,所以,與其要質疑我是因為一張長期飯票而嫁,毋寧說我生命中不能缺少這個房間擺飾,也許會貼近一點。
有時候真的也吵吵鬧鬧,但好像,每次都能稍稍修正一些什麼。所以,還在一起。
透過他,透過婚姻,這五年的確讓我看到了人生不同的風景。我不會說結婚生子一定好,或者不好,單身或婚姻,誰說有勝犬敗犬的差別比較?這一切,只不過是就是不同道路的風景罷了。有人要把我描述得很驕傲,因為它必須成就自己的忌妒,也有人把我踩在腳下,因為它要墊高自己低矮的視野。到底我是不用工作的貴婦還是任人使喚的台傭,那些審判的眼光除了滿足說話者自己的需求,並不能改變屬於我的任何事情。
曾經很後悔結婚,但現在,似乎感謝婚姻與孩子,讓我用不同的角度去體會人生。透過婚姻,我看到了兩個家族中每個臉譜與生活的面容,也看到了自己在這個家族情感鏈中的相對位置。
(原來我在這世上不是只出現在食物鏈裡頭啊............)
我曾以為,這輩子我都會堅持活在愛情裡,但,進入了愛情的墳墓五年之後,才知道,原來愛情不過是墓碑入口的秘密機關而已,後面接踵而來的,是地下墓穴裡的廣大迷宮。在那黑暗的迷宮哩,我看到了在婚姻制度裡力圖維持自我的女性,也看到夾在萬般不是中間,有苦無處訴的男性,有人四手緊握,努力維繫小小的燭光,也有人躲在潮濕的安靜角落,放任下一代在迷宮中橫衝直撞頭破血流。
那些都是我在墳墓外面,徜徉在自由的晴空流水之間,無法設身處地去體諒的心境。
第五年。我不會宣告我的愛情已死,當老公還是習慣要拉起我的手過馬路,當他還是堅持走在馬路上,他要走在我的外側(,當然也許他是怕我撞壞別人的賓士車),在他還沒能真正把到志玲姐姐的那天之前,我想,微弱愛情的燭光,也許已經足夠使用到我們牽著手找到地底迷宮的出口之時。
愛的背後,還綁著責任、妥協,與體諒。風花雪月,我要把它留在二開頭的歲月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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